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1:29    次浏览
文化就是生产力,保护文物就是发展生产力。历史文物承载灿烂文化,传承历史文明,维系民族精神,是先辈们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,具有很高的历史、艺术和文化价值。文物旧址,是凝固的历史,是凝固的文化,是凝固的精神。如今许多时候针对文物旧址的做法,是一味的拆除,这只能百害而无一利,因为盲目拆除破坏了历史的传承,让我们的城市缺少了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,我们的子孙后代也只能通过音像资料去了解老祖宗们的过去,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:而我们也会成为历史的罪人。现在,很多建设行为表现出对历史文化的无知和轻蔑。近日,新华网法制日报报道的江苏淮安“不可移动文物”遭拆除事件,难道还不能给我们敲响警钟吗?难道我们还袖手旁观一处处文物民居被拆除吗?保护文物,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。我们要本着对人民负责、对历史负责的态度,切实采取措施,让文物保护落到实处。一方面,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,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发展经济是政绩,保护文物同样也是政绩。不能只为了追求GDP而破坏拆除文物,更不能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(2015年修正)成为一纸空文。另一方面,我们普通民众也不能置身事外,只索取文物古迹带来的精神财富,而不去尽保护文物的义务。其实我们能做的事情有许多,比如:不乱刻乱画、不乱丢垃圾、举报违法破坏文物的行为等等。我们每个人都要多尽一份保护文物的责任,因为文物旧址,不仅仅是我们这一代的,也是我们子孙后代的;我们决不能让文物旧址在我们这一代消失,我们拒绝做历史的罪人。习近平总书记把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并驾齐驱,把“四个自信”作为不忘初心、继续前进的根本遵循。同样,我们也应该对文物保护工作充满自信,让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薪火相传,让改革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地生根。(刘秀)